为有效防范煤矿事故,促进煤矿安全生产,国家煤矿安监局于2020年5月20日印发《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全管理办法(试行)》(煤安监技装〔2020〕18号),明确要求将矿用反应型高分子材料纳入矿用安标管理。
我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的相关规定要求,积极参与安标国家中心召开的专题会议,并参加煤矿井下反应型高分子材料安标培训研讨班,完成了规定的培训内容,顺利取得安标培训证书。
安标培训证书的取得,丰富了我公司的产品安全的内容,提高了公司产品的科技含量,为公司的发展奠定了更加坚实的基础,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保障支撑。